各院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2023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根据任务书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一份年度进展报告。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1.科技报告业务流程包括项目信息入库、科技报告呈交、科技报告审改、科技报告发布、收录证书领取五个环节。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及时呈交科技报告,并在审核发布后领取收录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先登录“青岛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120.221.95.86),下载“科技报告撰写模板”,按模板要求的内容、格式编辑报告文本,完成科技报告正文。然后进入呈交系统(建议用谷歌、火狐最新版浏览器)http://120.221.95.86:8080/reportsubmit/,输入授权码(已发给项目负责人,请妥善保管),提交科技报告和承诺书。(详细操作及要求见附件PPT)
3.请各院部依据项目任务书“科技报告考核指标”中约定提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时间,有计划地组织撰写;项目负责人应在报告呈交之前对编号、格式、内容、延期公开等各项进行核查,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及时呈交科技报告,确保科技报告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如期验收。
学校联系方式86981837
科技报告管理机构联系方式82883029
科技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