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63号)有关规定和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山东省科技厅组织对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项目进行了网络评审,现将评审意见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予以反馈。
请各院部通知申报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查询所申报项目的网络评审意见。如有异议,请于9月20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校科技处,由学校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981837
科技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