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见附件1申报工作手册)的规定进行,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
2、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完成单位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列,完成单位前3个应为协会会员单位。附件提供完成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客观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
3、申报项目科技成果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应用实践(基础性技术成果除外)。
4、不存在成果权属、技术内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5、未获得过或同期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6、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7、申报项目属国家立项项目的,附件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复印件。
8、按有关规定经过省部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全国学会协会等团体、央企等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的,附件须提交评价意见页及专家名单复印件。
9、论文、专著、专利等成果持有人至少有1人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上述成果排序第1人放弃申报奖励后,应有书面说明。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请于6月10日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wangzhiwei@upc.edu.cn。
2、网上材料填报:请登录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http://www.caoe.org.cn/)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7月15日。
3、纸质材料报送:网上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A4规格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相关人员需按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应清晰,尽量不要拼图。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4、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联系方式
其它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志伟 单宝来
联系电话: 86981831
附件2:2022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