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2021年度山东省十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校为主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2021年度完成或实现大规模应用的基础研究重大成果、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重大成果。
1.基础研究重大成果。取得了本领域科学、理论重要突破,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术界高度认可;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处于引领地位。
2.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重大成果。取得了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国内外同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我国相关技术产业化、产品性能提升和技术应用走在世界前列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带动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处于引领地位。
二、征集评选
1.自愿申报。每项成果填报一个主要完成单位。
2.征集完成后,科技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新闻媒体、行业管理部门等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适时向社会发布,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符合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条件的成果,科技厅将优先提名参评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三、推选要求
1.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成果。
2.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16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shanbl@upc.edu.cn,不受理个人报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四、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战略与成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单宝来86981831 shanbl@upc.edu.cn
科技处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