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中国石油大学发布时间:2014-03-24浏览次数:53

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东营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东营市委、市政府设立的东营市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作为对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市级奖励。此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结题或被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

(二)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禁止多渠道重复申报。同一研究成果,如已向青岛市社科联申报,不再推荐申报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三)东营市对我校实行限额申报,但涉及黄河三角洲及东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内容的研究成果,申报数量不限。各单位应鼓励本单位人员积极申报涉及黄河三角洲及东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内容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方式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3份)和《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情况登记表》。《评审表》和《登记表》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申报成果属于论文、研究报告的需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两份;著作需提交原件2份。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2份,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4、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组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协议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市评奖办公室审核后退还),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各院部对申报成果择优推荐,于2014年4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登记表可在“东营社科网”(www.dyskl.com)查询、下载。其他事宜按《东营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人:顾明华 崔伟

电 话:86983266

邮 箱:gmh1973@upc.edu.cn cuiwei@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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