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每年的5月和10月为山东省发展计划项目结题申请受理时间;按科技厅要求,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必须进行验收作为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任务书要求,研究时间到期,且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科技人员可提出验收申请。
二、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准备验收材料(详细内容见管理办法),并且填写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表格(附件)。
三、办理省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程序
1、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两份,报学校审核。
2、学校审核批准后报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室审核批准。
3、省科技厅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4、填写验收证书(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主管业务处室。
四、承担省发展计划不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课题完成前不能再申报山东省各类计划课题。
五、请到期应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表,于4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办公楼1302,待省科技厅批准后组织验收工作。
联系电话:0532-86981837
科技处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