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中国石油大学发布时间:2014-09-17浏览次数:43

现将课题申报要求予以转发,拟申报的老师请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书,申报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送,若需要学校审核盖章请到科技处科研管理科(办公楼1302房间,电话:86981837)办理。申请书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tsc1980@upc.edu.cn备案。

申报通知链接:http://lxy.zafu.edu.cn/Article/ShowInfo.asp?InfoID=1601

经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于浙江省林业生物质产业战略规划,围绕本重点实验的发展目标,聚焦“生物基吸附功能材料的开发与利用”、“ 特色植物精深加工与产品检测”、“ 生物质高效催化转化”、 “特色植物生物活性成分提取分离和开发利用”四大研究领域开展深入研究,突出前瞻性、应用性,力争推出一批有分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培养科学研究人才。

二、申请范围

1、国内外高校(本校除外)、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科技部门的研究人员均可申请;

2、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开放基金鼓励青年人才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青年科研人员的申请。正高级科研人员的申请除非特色鲜明、创新性强,一般不以资助。

三、申请指南

1、开放基金项目每个课题重点实验室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配套经费不限。课题的研究期限1-2年,基金课题经费主要用于的分析测试费、实验室试剂和耗材、版面费等。

2、资助方向:

(1)生物基吸附功能材料的开发与利用(主要包括林业固体剩余物的资源化技术、生物质固碳修复土壤污染技术);

(2)特色植物精深加工与产品检测(主要包括特色植物精深加工技术、生物电化学传感器的研制);

(3)生物质高效催化转化(主要围绕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的合成利用、生物质高效催化转化与精炼技术)

(4)特色植物生物活性成分提取分离和开发利用(主要包括特种生物活性成分分离提取和综合利用、天然产物化学、资源性化合物的综合利用和清洁化生产技术)。

3、申请及立项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申请指南填写《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提出项目申请。

(2)实验室将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汇总,初审通过的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有学术造诣的评审专家对课题的选题、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人从事实验分析工作与完成课题的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评审意见,然后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并审议确定资助项目及经费。

4、其它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同时呈交电子文档;有关表格可从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学院网站网页自行下载。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和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文本寄交本实验室。

(2)本次开放基金项目可自筹经费进行研究,自带基金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参加研究工作。

(3)最终成果必须注明为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要求至少公开发表一级期刊论文或SCI论文1篇以上。

(4)本省重点实验室负责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结题论证,违背本开放基金项目宗旨和不规范使用经费者,停报后续经费;严重违规者将追回已报经费并上报申请者所在单位;

(5)获资助的项目所获得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以及科研成果转让等)归属浙江农林大学。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应署名“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省重点实验室”为单位,并注明“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省重点实验室资助”或“Support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Chemical Utilization of Forestry Biomass ”的字样。课题结束后,成果报告、研究成果等交实验室归档。

5、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

6、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省重点实验室。

基金申请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兵

E-mail: 21058007@qq.com

联系电话:0571-63732775

地址:浙江省临安市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

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省重点实验室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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